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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房地产市场已出现一些积极信号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就中国经济形势与货币政策、金融稳定、金融开放与国际合作发表讲话,并与来自中外资企业、金融机构等的会议嘉宾进行深入交流。
潘功胜表示,中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有能力实现全年5%左右的预期增长目标。今年以来,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未来仍有充足的政策空间和丰富的工具储备。
潘功胜指出,中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金融机构总体健康,风险抵御能力较强。房地产市场已出现一些积极信号,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坚实的基础,房地产市场波动对金融体系影响有限。中国政府的债务水平在国际上处于中游偏下水平,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相关政策正在逐步奏效。
自然资源部:全国累计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6.8万件,涉及带押金额2591亿
3月27日,自然资源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永梅介绍了1至2月份土地供应、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相关情况。
2024年1-2月,全国住宅用地完成交易量4845公顷,同比减少18.8%。70个大中城市住宅用地完成交易量2023公顷,同比增长1.4%,其中一、二、三线城市住宅用地同比分别增长39.5%、增长42.0%、减少36.4%。各地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工作,前两月全国新增划拨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79公顷。
截至2024年2月底,全国累计2000多个县市实施“交地、交房即交证”改革,已颁发549.1万本权证,惠及6.04万个项目、1263万企业群众。各地积极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改革,全国累计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6.8万件,涉及带押金额2591亿。
全国政协常委:楼市限购政策还可以继续放宽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近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4年年会上表示,扩大内需并不是孤立的,而是要瞄准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推动结构性改革,促进形成消费持续扩大的长效机制。
杨伟民表示,围绕形成消费持续扩大的长效机制,要减少对消费的限制。“目前对商品房的限购政策正在逐步放宽,今后还可以继续放宽。此外,可以进一步减少对中高端消费的限制,有中高端消费群体,就要有中高端消费者的贡献。只有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多样化消费,才能顺畅转化为需求,经济才能更加顺畅循环下去。”他说。
其次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他表示,住房是居民消费特别是消费升级的主要领域,也是最需要统筹扩大需求与结构性改革的领域、统筹短期政策与长期制度的领域。中国房地产市场仍有很大空间。
深圳楼市废止“90/70政策”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停止执行〈关于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住宅户型比例要求的通知〉的通知》。根据《通知》,经2024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2024年第4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司法局审查,《关于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住宅户型比例要求的通知》(深规土〔2010〕688号)已废止。
“(废止‘90/70政策’)意味着买大房子的时代来了。”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深圳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人房地钱”的思路,即基于“人”的需求变化,在“房”和“地”上积极做出调整和优化。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新增住宅供地继续执行‘90/70政策’,无法匹配现阶段的新房市场需求。废止“90/70政策”,有利于提升房屋品质,使得部分地块可以打造针对高收入人群的高品质住宅,真正实现“保障+市场”的供应体系,刚需转向二手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房市场主要面向改善型需求。
山东日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新房给予购房补贴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关于促进日照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众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解读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对新市民购房补贴(含城乡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推行货币化和“房票+购房优惠券”安置方式、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补贴政策”“支持‘以旧换新’”“鼓励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十个方面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
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含城乡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等可以申请政府发放的购房优惠券补贴,补贴数额为购房款总额的20%,购买现房并直接办证的,优惠券可用于抵顶首付款的50%。
同时,《若干措施》规定,除执行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新购买面积为90—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仅限现房,不含预售房屋),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的契税与按1%税率计算的差额。
湖南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
近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便民利企服务举措新闻发布会,推出七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包括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等7项内容。
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为:2016年2月3日湖南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籍人口,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户。
原迁出家庭户因全户迁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经当地亲友家庭户的户主同意,可以在当地亲友家庭户落户;无亲友家庭户接受其入户的,可以在当地村(居)委会公共集体户落户;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含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下列人员:共有人、家庭成员),可以凭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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