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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星河湾小区屡爆天价物业费,物业无视ZF文件底气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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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30 14: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服务远不及收费价格的标准,物业费凭啥这么贵?” 市民张女士家住青岛星河湾小区,该小区物业费为每平方米 4.9 元,张女士认为按照青岛市相关规定,物业费的最高标 准为每平方米 3.02 元,自家小区的收费标准远超于相关规 定。对此,业主们曾于 2018 年政府发文规定物业费后就开 始维权,但四年来仍未果。
业主多年被收取“天价物业费”,政府发文后仍不调整
星河湾小区位于环湾大道与滨海路交汇处,市民张女士 是该小区一名业主,自交房以来该小区物业费一直为每平方 4.9 元,然而物业服务与所定价格严重不符,遭到了许多 业主的投诉。“按照青岛市相关规定,物业费最高标准是每 平方米 3.02 元,星河湾物业现在的定价已经违反了规定, 而且物业的服务水平也没有达到这么贵的标准。
张女士表示,针对物业费收费过高的问题,业主们已经 向物业反映过多次,但物业公司对此并未正面答复。“政府 曾将发文规定过物业费的标准,但是他们到现在依然不依法 执行,还强制我们交费,几年前就想成立业委会,但是因为 小区入住率的原因到现在都没有进展,现在物业公司没人管, 小区有没有业委会,业主们的权益还能得到保障吗?”
据业主透露,星河湾物业是一家大型物业管理公司,近 两年来被业主举报多次其乱收费行为。山东省曾于 2018 年 7 月 1 号下发(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岛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普通住宅的物业 服务收费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对普通住宅的规定为最高每 平方米 3.02 元。(山东省发改委关于普通住宅界定标准问 题的复函)(鲁发改价格函(2019)162 号)规定:(山东省 价格目录)规定的普通住宅:是指除独栋、双拼、联排等各 类别墅之外的住宅。在 2021 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青 岛地区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 鲁民再 93 号 判决书),审判长王永起法官,也引用了(鲁发改价格函(2019) 162 号)文件,对涉案建筑面积为 158.58 平方米的房屋定性 为普通住宅)。星河湾小区的住宅全部是高层,没有别墅, 按照物业收费的相关文件法规,就是属于普通住宅,其物业 服务收费,应该按照普通住宅的标准进行收费。而星河湾物 业对业主收取每平方米 4.9 的费用,明显收费过高。 红头文件无法执行,物业底气何在?
于是,业主向政府部门反映该问题,山东省发改委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回复称该小区为普通住宅,城阳区市场监 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民也表示,物业合同满两年或者 两年以后的,新政策规定三个月内到市物业办bl备案手续, 像星河湾的房子,2017 年交付,到现在早已过了两年期限。 在种种条例的规定下,已经确定该物业应按照标准收费来实 施。
虽然有了政府文件的规定,但星河湾物业乱收费的行为 仍未得到有效整治,依然我行我素,将政府文件视为废纸一 堆,乱收费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纠正。一家企业遭到如此频 繁投诉、收到政府文件函,却长期“平安无事”,令人不解, 引人深思。 那么,星河湾物业不执行政府文件的“底气”来自哪里? 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眼里只有金钱,将群众利益 和社会责任置之脑后,见利忘义,甚至无视政府公文,屡犯不改。
不过,企业违法的“底气”再大,也大不过国家神圣法 律,大不过广大群众最根本利益,大不过国家环境保护重大 战略意义。星河湾企业把省发改委下发文件当成废纸,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当地政 务环境,损害政府威信,必须严厉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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