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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换工作,新公司的工资卡需要中国银行的卡,而我没有中国银行深圳的卡,所以去中国银行前进支行去办理,4月9号下午去,告知我需要租房合同和工作证明,对于这个要求是2020年12月开始的,这个规定没有宣传告知,包括公司人事和财务也不知道,既然有了新规定,需要通知吧?让人白跑一趟,4月11号上午,带了租房合同和工作证明去了,又说我的合同过期了,不行,要不重新签,重签还得等房东有空,而且有涨租风险,而我这月买社保马上就需要用银行卡了。要不去办理一个居住证明?what,17年入户,一直在深圳,包括上家公司社保电子记录也有,工作人员都说不行,这个制度也太强硬了,能证明我一直在深圳工作居住,为什么办卡还要搞这么复杂,而且这个规定是所有银行都这样吗?办一张工资卡,我要来回跑三趟,这就是深圳效率?体验感真是太差了{:3_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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