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深圳海关缉私部门根据情报掌控线索,联合现场海关在深圳湾口岸查获一宗涉嫌伪报品名走私出口的涉检医疗物资大案,初估货值约440万元。 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方面介绍,这批医疗物资出口申报为“塑料包装袋、纸质包装盒”,经查,实际为口罩109.09万个,其中N95口罩10.66万个、KN95口罩29.93万个、一次性防护口罩67.5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1万个、医用手套37.5万双、护目镜7500副、一次性防护服2000件、医用防护面罩600个等。 目前,该关缉私部门已经展开立案调查。 截至4月16日,深圳海关共查获2千多票出口医用防疫物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查扣涉及伪瞒报或夹藏夹带的口罩、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盒等出口防疫物资6000多万件。 根据近日发布的《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4月10日起,海关已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部分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深圳海关方面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出口防疫物资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伪瞒报、夹藏夹带等违法行为,同时,将重点关注相关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安全问题。 防疫物资要想出口,企业该怎么办? 01 出口资质文件 防疫物资出口可能需要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商标注册证、辐射安全许可证、进口国要求的资质文件。 02 海关监管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避免出口不合格防疫物资,海关近期在货物贸易渠道,开展了出口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呼吸机等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 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出口防疫物资依法依规实施快速处置,对发现企业有出口防疫物资伪瞒报、夹藏夹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03 产品国外准入要求 生产企业需确保出口的防疫物资质量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及认证。疫情发展快,各国政策法规变化多端,具体内容及相关变化情况以相关管理部门、国外官方机构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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