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理念的逐渐进步 幼儿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近日,深圳市人大会常委会 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 将于今年9月1号起施行 深圳现有在园儿童56万人 如何进一步扩充学位资源? 怎样突出体现幼儿园的普惠性特点? 如何确立幼儿园教师的薪酬待遇? 新法在现实层面回应社会关切 亮点频出 一起看看都有哪些创新举措? 推动2-3岁托育服务发展 鼓励有条件幼儿园开设托班 相对于3-6岁的学前教育,“托育”主要针对2-3岁的幼儿。《条例》提出,要保障深圳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深圳户籍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学前儿童可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两周岁至三周岁的幼儿。 教育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3-6岁幼儿园学位仍不足,暂时没有条件提供2-3岁幼儿的托班,随着学前教育学位的加大供给以及人口结构的自然调整,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 4年内新增幼儿园学位14.5万座 基本满足学前教育需求 据教育部门介绍,到2025年,深圳将新增幼儿园学位14.5万座,将基本满足学前教育学位需求,除推动立法顶层设计外,《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也已于今年四月出台,《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出台。 土地资源紧张一直困扰深圳学前教育发展。在发展空间上,《条例》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这也是首次以立法形式,为学前教育用地提供的制度化安排保障。 对于已建成区域内幼儿园数量不足的,《条例》明确将予以补足,规定:根据幼儿园及其托班学位需求,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或者采取置换、购置租赁等方式解决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的用房。 贯彻“双减” 幼儿园禁止超前教学 室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 “双减”同样贯彻进学前教育领域。 课程设置上,《条例》明确幼儿园应以“培养学前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情感态度和学习品质”为目的。不得采取小学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布置小学教育内容的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 《条例》明确规定,幼儿园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学前儿童在园生活作息制度,做好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防控等工作,学前儿童在幼儿园的室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两小时,遇有不适宜室外活动的天气时可以调整。 幼儿园餐食不得委托承包 应当实行陪餐制度 为严控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条例》规定幼儿园餐饮服务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自主经营、自行管理,不得委托承包。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项目和有效期内提供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餐饮服务,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除预包装食品外,幼儿园内集中用餐,原则上由本园食堂加工供应。确有需要采取校外配餐的,应当向教育部门报备,并严格执行校外集体配餐相关规定。 此外,幼儿园应当实行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幼儿园园长或者副园长陪同儿童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儿童膳食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家长对幼儿园食堂和供餐进行监督。 强调“公益” 严控“逐利” 此次立法,还特别强调了学前教育“公益”属性。《条例》要求,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利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严控幼儿园的“资本逐利”行为,《条例》提出,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收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此外,还明确了对民办幼儿园的分类管理,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精神,在《条例》中对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做出细化规定,明确“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向所在区民政部门申请主体资格登记,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向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主体资格登记”。 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 参照中小学教师 人才流失率高、职业吸引力不强成为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为此,《条例》正式明确,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幼儿园专职从事特殊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与之对应,园长、教师以及保育员等从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岗位培训证书。其中,园长应当具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幼儿园须严格把控聘用人员关 《条例》规定,幼儿园不得聘用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有犯罪记录的;因实施虐待儿童、性侵害、性骚扰等行为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政务处分的;有吸毒、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记录的等。 幼儿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已经聘任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 杨勤 深圳市人大代表 《条例》这一次明确把有性侵、虐童和犯罪记录,这几例情形的人员绝对禁止进入教师行列,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这也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健康成长。 (深圳卫视深视新闻、深圳教育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刘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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