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有一个月啦!《新条例》施行有没有效果?交通是否变得更加通畅了?12月3日,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从深圳交警局了解到,答案是肯定的。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 1 拥堵有所缓解,交通更加顺畅。 据统计,2019年11月拥堵次数为11187次,较之2018年同期(14558次)下降了23.16%。 2 亡人事故明显减少,交通更加安全。 2019年11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较少33.33%。 3 守法率提升,交通更加文明。 在过车车辆同比增加6%的情况下,违法车辆同比减少了30.17%,由此尊长率同比上升了2.2%。 新交规实施以来,深圳交警对于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对于电动车自行车冲红灯、逆行、酒驾,机动车违规变道、开车打手机、不礼让行人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打击。 截止目前查出违规使用远光灯505宗;电动自行车冲红灯30宗、逆行104宗、酒驾35宗;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2494宗;载客超员2宗;买卖分11宗;乘客不系安全带罚乘客1341宗;开车操作手机1666宗。 新交规实施以来,目前大多数路口可以看到公交出租车主动带头让行、停让,社会车辆遇到行人通行马上让行的情况明显好转。 接下来,深圳交警将继续用足用好条例:持续宣传,促进全民知法守法;持续加大源头治理,从源头遏制违法;持续转变执法模式,坚持以管代罚的原则,并在“主动管、管得住”的理念下进行执法改革。 注意了!岁末年初 深圳开展最严禁摩限电整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就算你是电动自行车。 12月3日,记者从深圳交警局知悉,深圳交警在此岁末年初之际,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开展最严禁摩限电整治。从12月1日起施行。 从历史事故数据分析,进入年末是涉摩涉电死亡人事故的高发期。今年10、11月份共发生涉摩涉电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86起、占前11个月摩电事故起数16.93%,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占前11个月摩电事故亡人数18%。 定于分三阶段开展最严禁摩限电 深圳交警分三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精准打击,重点加强骑行摩电车辆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不带头盔等违法行为治理。 第一阶段(12月1日至12月8日) 严管特殊行业违法,加强对居民普法宣传。加强全市快递、外卖等民生行业禁摩限电整治工作,并针对辖区居民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新条例》宣传普及; 第二阶段(12月9日至12月15日) 以宝安为突破口,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在宝安区针对驾驶摩电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不带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并通过异地用警组织500名警力加强宝安区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6日起) 全市开展整治,营造严管氛围在全市范围针对驾驶摩电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不带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 那么,具体怎么做呢? 01重点整治4类违法 1.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罚款300元; 2.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罚款300元; 3.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 4.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按冲禁令处罚。 02其他重点违法整治条款 1.饮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新条例》第10条第2款,罚款500元; 2.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禁令,《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第36条第1款、第114条第1款,扣车并处20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载物,《管理条例》第36条第4款、第114条第5款,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4.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36条第3款、第14条第5款,扣车并处1000元罚款。 03 狠抓“禁摩限电”工作“四个一律” 整治行动中,深圳交警将联合各单位执法力量出重拳严厉打击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涉摩涉电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四个一律: 1.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2.对利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3.对无证驾驶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4.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04加强快递、外卖民生行业管控 除加强快递、外卖等民生行业整治以外,深圳交警还将组织各企业落实《新条例》第十一条要求,对企业六个月有两人次以上致人伤亡交通事故且企业员工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以及企业未落实配送行业三级违法停驶承诺的,深圳、交警将深度追究企业主体管理责任,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布,并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及企业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守法教育。特别强调;特殊行业交通违法行为将与电动车备案配额挂钩。 05增设辖区严管示范路 深圳交警于12月10日起,组织福田、罗湖、南山交警大队在现有的限行道路中增设5条“禁摩限电严管示范路”,“严管示范路”将严查未悬挂备案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走机动车道、冲红灯、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福田大队禁摩限电严管示范路:深南路(侨城东路口至红岭路口)、滨河路(侨城东路口至红岭路口)、皇岗路、彩田路、莲花路; 罗湖大队禁摩限电严管示范路:深南路(深南红岭路口至新秀立交)、滨河路(滨河红岭路口至春风立交)、罗沙路、泥岗路(洪湖立交至红岭赂口)、文锦北路; 南山大队禁摩限电严管示范路:深南路(侨城东路口到南海立交)、北环大道(深云立交到南海立交)、滨海大道(侨城东至南海)、月亮湾大道(宝安立交至东滨立交)、沙河西路(滨海立交至东滨立交)。 最后,提醒大家的是,此次“最严禁摩限电整治”的所有交通违法将与电动自行车下一步登记上牌进行挂钩,未来深圳交警将在星级用户推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记分制,需参与线上违法学习消除记分后方可实施登记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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