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激荡起广泛反响。如何看待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及其对深圳发展的一些重要影响?余治国观察跟您聊一聊。 “横琴,地处珠海南端,与澳门一水一桥之隔”,重磅文件开篇看似寻常的一句话,涵义深刻,也给“深度合作”定下调子。横琴的地籍仍在广东,但是双方共同管治。 国家重磅文件中几乎不会出现“可写可不写”的话。这句话实际上是全部文件内容展开的立足点。这意味着,大湾区在试行一种新模式,一种不调整行政区的深度合作模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实施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作了全面规划,并明确由广东省长和澳门特首共同担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开启了大湾区“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建设的新篇章。 《方案》开篇强调:这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是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广东省委省政府就此召开高规格会议,提出要学深悟透《总体方案》精神,紧扣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主线,推动合作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方案》中以“深度合作”柔化大湾区“硬边界”的一系列做法,对深圳而言,特别是在深港合作领域有着重要启发启示作用。 众所周知,在世界几个主要湾区中,粤港澳大湾区既是经济总量靠前、发展前景看好、增长潜力看高的湾区,也是承载“一国两制”新实践,“三种货币、三种关税”并行,内部共通性与差异化并存的区域。对澳合作、对港合作都面临这种机遇与挑战的并存。 在解决差异性问题上,这次粤澳合作在机制设计方面有重大创新。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粤澳双方是以类似股份公司的方式,设计出了一套“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机制。 “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相当于“董事会”,决定辖区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人事任免。该委员会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担任“双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委派一名常务副主任,粤澳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广东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珠海市政府等。 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执行委员会”,相当于“总经理”或“CEO团队”。该机构履行合作区的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等职能。 如果双方有决策分歧怎么办?请看《方案》的一句话: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在此基础上,广东还承担属地管理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社会治安等工作。 一个跨行政区域的新型合作机制由此浮出水面,也被认为能够给深港合作提供借鉴参考,甚至于对广东几个“都市圈”的谋划都有重要借鉴价值。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还有许多具体领域的探索,同样值得深圳重点关注。比如研究建设固网接入国际互联网的绿色通道,区域内采用电子围网监管和目录清单方式,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等创新举措,也都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大平台在推进中,企业呼声强烈的具体诉求。相信,这些制度设计的落地和推进落实的具体步骤,也会对珠江口东岸的前海、河套等区域的改革开放发挥促动作用。 大湾区水涨,深圳船高。可以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方案的出台,不仅为澳门适度多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载体,更意味着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内的统筹协同迈入了新境界。深圳,不仅要从整个大湾区的蓬勃向上中汲取力量,还被期待以更大作为对这种蓬勃向上提供有力支撑。 主笔 / 余治国 编辑 / 龙秀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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