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放任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终将使整个行业无法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坊间一惊一喜,中国互联网经济“野蛮生长”的时代结束了,即将到来的是一个对其“鼓励与规范并重”的时代。 01 负面典型:“二选一” 垄断的判定,不是平台大不大,而是有没有设置“入场障碍”,从而影响到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今年9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北京、黑龙江、上海、湖南、广东、四川等6省市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这次是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日前,执法检查报告“出炉”,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二选一”,被作为不正当竞争“负面典型”重点“点名”。 (中国人大网截图) 负面典型“二选一”到底是什么?这份报告说,当前,购物、外卖、社交、酒店旅游、音乐等商品和服务网络平台发展迅速,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有的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和商家对其的依赖性,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中小商家在平台间“二选一”,如果发现商家在其他平台继续销售即对商家进行惩处甚至直接下线其所有在售商品。 “二选一”产生了什么结果?报告经过调查指出,部分商家被迫“二选一”而压减产能、裁减员工,导致线上不正当竞争影响向线下传导。 报告还说,有的外卖平台随着商家对其依赖度的提高而向其收取更高比例的佣金,商家经营压力不断增大,经常是赔本赚吆喝,部分难以承受压力的商户要么离开平台,要么压降商品质量,最终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执法检查组还关注到了快递行业的恶性低价竞争。报告提出,近期,快递行业恶性低价竞争抢夺市场愈演愈烈,头部企业通过规模优势不断压价竞争,中间层商户则被迫降低快递员派送费来跟随降价,有些中小快递商户倒闭,对快递员队伍的稳定性也带来冲击,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大型网络平台又布局社区团购,重现“烧钱补贴”“跑马圈地”的场景。 执法检查报告还给出相关对策建议:依法对互联网平台公司,特别是业内具有优势支配地位的平台在日常运营、制度规范方面依法加强监管,对违规经营者进行教育引导、适时约谈,对强制“二选一”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 02 大潮与劲风 1999年开始,中国互联网经济大潮袭来。2014年,阿里巴巴远赴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创造了史上最大IPO记录。 互联网经济,是在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出现的一种全新经济形态。这种经济形态与传统经济千丝万缕,不断渗透、取代、融合,对国内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几乎重塑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但它也有着自身内在的逻辑,互联网遵循自身的运行规律强劲地颠覆、覆盖、融合。有人说,“互联网+’就是一场人类社会的化学反应。 有些互联网巨头在一些细分市场上一家独大,或者形成寡头垄断格局,两三家企业就可以把控一个市场,然后进行定价,让中小企业严重受损。 2020年,互联网经济在新冠疫情中,发挥了巨大的优势,为国内经济发展和助力抗疫,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历史的大潮来临前从不预告,挟裹其中的人们也浑然不觉,直到劲风吹起。 1月,反垄断法出台十多年来的首次“大修”迎来关键节点。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垄断相关细则。提出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11月初,蚂蚁金服暂缓上市。之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又来大动作,《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这预示着互联网反垄断绝不是一阵短暂的“疾风”,而是“劲风”不息。 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1年工作时提出多项要求,包括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随着高层对于反垄断政策“一锤定音”,相关行政部门很快落地实施。于是便有了《反垄断法》在互联网行业处罚的第一案。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对包括阿里投资收购案在内的三个案子,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2月16日至18日,我国一年一度有关经济工作最受关注的重要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对于这项重点工作,详细具体的表述是这样的: 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03 互联网大厂的“月亮与六便士” 国家对互联网“大厂”的市场垄断行为果断“出手”,社会舆论也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希望“互联网巨头”承担起推进科技创新的责任。 12月11日,针对互联网巨头企业相继投入大量资源入局生鲜社区团购,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社区团购”争议背后,是对互联网巨头科技创新的更多期待》。 文中说,今年以来,美国接连在芯片上制裁中国科技企业,攻克关键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难题,成为举国上下的关切。互联网巨头拥有雄厚的财力、大量的数据资源、领先的数字技术,人们期待巨头们不仅能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更能承担起推进科技创新的责任。这不仅是为企业发展储蓄技术,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之所在。 其评论非常锐利地提出,如果只顾着低头捡六便士,而不能抬头看月亮、展开赢得长远未来的科技创新,那么再大的流量、再多的数据也难以转变成硬核的科技成果,难以改变我们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文章说,科技创新并非要求企业不赚钱,而是把投资的存续期延长,不痴迷于急功近利、不热衷于短期变现,而能够在长周期视野下赢得技术变革带来的更大收益。 其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除了反垄断,还发出另一个重磅信号: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发展大局的根本支撑。会议明确:只要秉持科学精神、把握科学规律、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就一定能够把国家发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为可靠的基础之上。 结合会议的这一信号分析,国家出手反垄断,其中“深意”正如人民日报在《加强反垄断监管是为了更好发展》一文中所说,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平台经济鼓励、支持的态度有所改变,恰恰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平台经济,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 记者 / 郭保瑞 编辑 / 李雄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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