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闭幕的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适当推迟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出时间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适当推迟原定于2020年5月10日前选出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间,具体选出时间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介绍,2020年1月1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事宜的决定,同时要求市七届人大代表应在2020年5月10日前选出。按照这一决定,有关工作已部署安排并稳步推进。 按照选举法规定,市七届人大代表由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有必要适当推迟选出时间。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负责本级人大代表选举。考虑到疫情防控情况和具体选举时间的不确定,延迟后的具体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并依照程序通知各选举单位。
|
一线QQ:2821046851⋅小黑屋⋅免责声明⋅一线生活-深圳论坛 ( 豫ICP备14009102号-1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